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大赵官庄中心小学 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

大赵官庄中心小学 学生语言文字行为规范制度

2019年03月05日 16:47:56 访问量:281

一、普通话规范制度 

1.热爱祖国语言文字。 

2.说标准普通话,不夹带方言,不转变语音、语调。 

3.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,课堂发言,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。 

4.提倡学生在家庭和  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。 

二、规范字使用制度 

1.作业书写规范,减少错别字。(不使用简化字、繁体字) 

2.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。 

3.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。(不使用简化字、繁体字) 

4.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,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。(不使用简化字、繁体字)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编辑:吴志印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玉田县大赵官庄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
联系地址:玉田县潮洛窝乡大赵官庄村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